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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

學程規劃

  • 設置宗旨:金融科技時代的商管人才培育,除了在一般課程融入各種創新教學方法,讓同 學具備各項專業技能,針對軟實力「科技的運用」與「科技設計與程式編碼」核心競爭能 力,培育金融科技人才。
  • 應修科目及學分數:
    (一)本學程共分為「基礎必修課程」、「金融科技核心課程」、「金融核心課程」三類。
    (二)修畢「基礎必修課程」及「核心課程」共 17學分,且成績及格後方可獲得學程證明書。

    (三)基礎課程為必修科目(5學分);核心課程需修滿12學分,其中每類核心課程至少需選修 6學分。
    (四)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,至少應有 5 學分不屬於學生所屬系開設之科目。
  • 選讀對象: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選讀本學程。
  • 招收名額不限制(但需受課程選修人數上限之規範)。
  • 申請方式:學生得至TIP系統申請並逕行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。部分跨領域 學分學程有特殊規定者,則需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修讀。
  • 核發學程證明書方式: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科目且成績及格者,應主動檢具歷 年成績單及「學程證明書」申請表,經財金學院審核無誤後,由教務單位發給 學程證明書(含科目名稱、學分數及成績)。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,不得要求發給學程 證明書。
  • 特殊規定事項:學生若已修畢與學程開設課程性質相近科目,得向財金學院提出 抵免申請,經同意後得抵學程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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